首页
部门介绍
部门简介
现任领导
部门职责
组织架构
新闻公告
通知公告
部门动态
净美校园
党建工作
安全教育
治安
消防
交通
其他
国家安全
平安建设(综治工作)
安全稳定
服务指南
水电服务
餐饮服务
下载服务
服务热线
官网主页

守护青春共筑安全防线-关于校园消防安全的温馨提示

亲爱的老师同学们:
    生命无价,消防为先。火,既是人类文明的象征,也是潜在的危险源。冬季气候干燥,空气湿度低,可燃物易燃,极易引发火灾,使无数生命财产在火海中消逝。作为人员密集场所,消防安全更需要时刻警惕。
    今天我们为大家带来一期关于校园消防安全的温馨提示,希望能帮助我校师生增强消防意识,从细节做起,杜绝侥幸心理,共同守护校园的平安与和谐。
    一、宿舍安全
    1. 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,如电热毯、电煮锅、电吹风等,避免电路超负荷引发火灾。
    2. 手机充电宝切勿长时间充电,做到人离断电。
    3. 禁止在宿舍内使用明火,抽烟,乱丢烟头。
    4. 禁止私拉电线,不堆放易燃杂物。
    5.规范放置使用插线板,做到不平放桌上、地上、床上。

    二、公共场所安全
    1. 全面禁止在教学楼、图书馆、食堂、实验实训室、林地、草坪、疏散通道,走廊等公共场所区域抽烟,乱丢烟头。
    2. 保障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畅通无阻,严禁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。
    3. 地下室、隔空层、楼梯间严禁停放电动车,同时禁止为电动车飞线充电。
    4. 公共场所的消防栓应保持畅通无阻,严禁擅自挪用或操作消防设施设备。
    亲爱的老师、同学们,请大家切记不要触碰消防安全管理底线,否则将承担违规责任。
    三、违规行为处罚措施
    (一)教师管理处罚,依据学校相关规定给予如下五种处罚:
    1. 通报批评、警告、记过;
    2.扣发当月绩效50分至100分;
    3. 调整岗位
    4. 取消当年评先、评优
    5. 解除合同。
    (二)学生管理处罚,依据《学生管理手册》给予如下四种处罚:
    1. 警告;
    2. 严重警告;
    3. 记过;
    4. 开除学籍。
    (三)经营单位处罚,依据学校相关规定和合同给予如下三种处罚:
    1. 对经营单位处5000元以上罚款;
    2. 停业整改3~7天;
    3. 解除合同。
    老师们、同学们:消防安全并非仅仅是口号,它关乎我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。让我们携手努力,践行“人人讲安全,个个会消防”的理念,共同守护我们美丽的校园。

后勤保卫处

(安保服务中心)

2025年12月4日


上一页:关于校园自来水消毒味的说明与温馨提示
下一页:“纯净校园 无烟同行”活动先进班级及 个人表彰公示

南昌职业大学 版权所有 赣ICP备15004836号-1